Friday, June 25, 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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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June 11, 2010

出版兩週,即登三聯文學類暢銷書榜第一位!
《我是我‧王迪詩》


寸你,是因為愛你。
年輕女律師放眼維港,寸盡香江。
──我對香港的愛情


現於全港書店發售

  • 收錄由王迪詩親筆手寫的「Daisy Q&A」,訪問王迪詩對時裝、音樂、男女關係方面的喜惡。
  • 結集過去一年在《信報》專欄「蘭開夏道」的散文,全書以「我對香港的愛情」為主題。
「已夠多人熱淚盈眶地喊著「我愛香港」,毋須再多一個王迪詩。在這個只有情緒、沒有觀點的城市裏,群眾連對香港的愛都變得單一起來。『我對香港的愛情』成了這本書的主調,我提出了另一種愛香港的方式,這跟你的方式也許有點不同,而我並不需要你認同我。」
──Daisy

由小說《男人之虎》的主角馮人望先生撰序。那篇序嘛,真是讓人笑到肚痛!節錄一段如下:

「我不經意地看一眼《蘭開夏道》封面上的倩影,那穿著高跟鞋的小腿,像兩截剛剛從池塘拔出的瘦藕,鮮艷無比。我的天,那不就是我的初戀情人莫凌波曾經擁有的嗎?!剎那間,王迪詩和莫凌波在我的腦中重疊起來。剛才喝進胃裏的那口苦澀的奶茶,竟爾散發出一種類似孖蒸的餘勁。我感到有點醉意……」

──小說《男人之虎》主角馮人望


試讀:

王迪詩作品 《一個人私奔》


50 篇旅遊小說,50 段浪蕩心跡


現於全港書店發售

翻開本書,與我一起遊歷巴黎、南非、日本、摩洛哥、尼泊爾、柬埔寨……以至在中國的「5300里長征」,共嘗我一個人私奔的喜樂哀愁!
  • 法國男人最公道。自己去滾,也原諒紅杏出牆的女人。不像其他民族的男人,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。
  • 酒店是漂泊的象徵。我喜歡漂泊,但不喜歡像乞丐那樣漂泊。住五星級酒店也可以是一種流浪,我Daisy稱那為「高級流浪」。
  • 印度人的婚禮真有意思!不像香港,要新郎表演戴bra或「心口碎腰果」那麼白癡。
  • 意大利少年拉著我的手,在巴洛克建築前隨心而行。我在出其不意的時候,在他臉上輕輕吻了一下。我們相愛了七天。就只七天。
  • 在北京,有女律師在會議室放一個痰罐,並保持每二十秒吐一次痰。究竟哪來這麼多痰?
  • 在尼泊爾的森林遇上黑熊,而我們七個人所有的「武器」,就只有一根樹枝!
  • 我在內地搭的士的次數,比我這輩子進食國產哮喘豬還要多。
還有 8 篇從未曝光的文章,我把它們命名為「在路上--王迪詩心情日記」,特別之處是這 8 篇東西全由我親筆手寫,再附上由我拍攝的照片,我要強調,那一字一句都是我親手寫的,可不是電腦打出來的「秀麗版」呀!以下是數頁內文,讓各位先睹為快。



也想告訴大家,〈一個人私奔〉這個專欄,今後將不會繼續刊於《東周刊》了。所以,《一個人私奔》這本書,對我來說實在很有紀念價值。很不捨得這個專欄,這一年多以來,寫著這些旅行故事,讓我想起很多任性的回憶。但因為我目前的工作量,比一年前大了很多,每星期為〈一個人私奔〉寫1600字有點體力不支。我一直想寫一個關於生活小事情的專欄,在我看來,從看似無聊的小事找出趣味,是一個很好玩的遊戲。承接〈一個人私奔〉的「一個人」感覺,我把專欄改為〈一個人的情趣〉,減少了字數,繼續在《東周刊》連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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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迪詩作品


《不是米芝蓮──講到吃,老外懂甚麼?》
本書所有文章從未曝光 !從未在報章雜誌或 blog 發表

我Daisy在香港出生,在香港長大,我對香港餐廳的認識勝過老外九條街。將一堆冷冰冰的餐廳資料炒埋一碟,整幾粒星,又有何難?但食店所盛載的人情味,又豈是冰冰的資料所能言?吃,不止一種消費。味道,帶著無數關於人的回憶。我決定寫一本書,用故事去介紹香港50間餐廳。

故事包括在 Mandarin Grill 見工時,差點遭未來老闆「表示好感」!穿著 Valentino 晚裝,跟 Philip一起在街邊檔吃腸粉;在隱蔽的酒吧 Sky Lounge 撞破姊妹的老公偷情;在西餐廳 H one 跟醫生約會:在漢堡包店 Triple-O’s 遇上大打出手的情侶……翻開此書,與我一起吃盡港九50間餐廳,見證一連串分手、偷情、見工、吵架的故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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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博:http://t.sina.com.cn/daisywongplay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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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January 30, 2010

起舞弄清影,何似在人間!

窗簾被微風吹起,白紗底下漏出了一道光。我蜷縮在被窩裏,瞇眼看白紗飛舞時泛起的光影。我撥開臉頰上的幾根長髮,伸手去抓床邊的鬧鐘。一看,十時十五分,oh please……難道不能讓我睡至中午才醒來嗎?這可是難得的星期天啊!都是jet lag害的。上海昨日的drafting meeting拖得很晚,回到香港已是深夜。Yeah I know,上海跟香港沒有時差。但所謂「時差」這東西,多多少少是一種心理作用。每次登上飛機,總是感到要去很遠的地方似的。「感覺」遙遠,就會出現「時差」。

外面傳來幾個男女的吵嚷聲。我掙扎爬起床往露台一看,幾個遊人在我家門外拍照。這種大宅在香港較罕有,庭園花開的季節,還試過有人要求進來參觀。太過分了!你當這兒是禮賓府?要不要請你進來 BBQ?幸好地下的庭園不屬於我,樓下那對外國夫婦極重私隱,二話不說把那些無謂人打發掉。

我倒了一杯香檳做早餐,一邊聽莫扎特的Violin Sonatas。這是我在周末起床後經常聽的曲子,真是百聽不厭。我輕輕搖酒杯,跟音樂哼唱起來。莫扎特只活了三十五年,就創造出千秋萬世的音樂;有人活到一百歲,卻連一絲痕也不曾留過。生命的長短嘛,就像jet lag,與其說是以實際時間來計算,倒不如說是以個別心靈來感受。

我從書架上取出Mozart Violin Sonatas的樂譜,翻去我特別喜愛的K. 304,坐在鋼琴前按下錄音機,把那曲子彈了一遍。然後把小提琴拿出來,同時播放剛才錄下的鋼琴伴奏,自己拉的小提琴跟自己彈的鋼琴合奏。這是我小時候經常玩的遊戲,一玩可以玩上幾個小時。當然,與別人合奏也自有另一番趣味,但碰巧大家有空就不容易了。

Well,說那是「鋼琴伴奏」,其實也不完全正確。這樂曲雖名為Violin Sonatas,但實際上,鋼琴與小提琴各佔一半,平分秋色,鋼琴甚至比小提琴更動聽呢!在這首曲子裏,兩種樂器就像兩個對話的人,你一言,我一語,相互交替,又交起來。那是1778年的巴黎,二十二歲的莫扎特在初夏創作了這首曲子。那是莫扎特的人生谷底,他剛剛才看自己的母親去世。雖然如此,這首風暴中的小調依舊那麼簡潔、率真,每一句都如此動人。音符裏有一種溫暖的希望。

若你問我哪個作曲家的作品最「深」,我會說莫扎特。不是技巧上,而是情感上。Beethoven、Rachmaninoff等等固然也在音樂裏表達了極深奧複雜的情感,他們都是飽歷滄桑的男人啊!但只有莫扎特,我親愛的莫扎特,在飽歷滄桑之後還能給我一個微笑。
我Daisy仰慕的男人,並不是在海嘯裏熱淚盈眶地猛喊「加油!」的男人,老實說,他們看來像個白癡。我所仰慕的,是在風暴中從容不迫、恬然微笑的男人,太瀟灑了!這種男人總教我心裏怦怦亂跳……

莫扎特作品最「深」的地方,是千錘百煉之後的純真。那純真是一種信念。多災多難,仍相信愛。很多人不知道,「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」的旋律是莫扎特寫的。一個五歲小孩能奏得純真趣致,但一個三十五歲的麻甩佬依舊純真,就是一種高深的境界了!閣下不妨問問自己,十歲以後有沒有再純真過?你或會說,有呀,我到今天還很純真地相信那狗公真心愛我!Sorry,那是戇居,不是純真,請勿搞錯。

創作和做人挺相似的,同樣分三個階段:「見山是山」、「見山不是山」、「見山還是山」。大家一開始時,都會把所見所聞照單全收,那是「見山是山」。但不久,自覺性較強的人就會對眼前所見產生懷疑,價值觀難免被動搖了。到最後能撥開雲霧,「見山還是山」的又有幾人?大部分人到死那天,依然停留在第一階段,嘴角還掛一個滿足的微笑。

為何人要活得曲曲折折,才能到達終點?I know I know,經歷過人生的起跌浮沉,生命才更豐盛bla bla bla。但假如可以選擇,我還是希望我的人生多些「起」,少些「跌」,經常「浮」,不要「沉」。我認為這樣的人生超級豐盛。

我奏莫扎特這首Sonata,曲曲折折的,終於來到目的地。我提弓拉下最後一個chord──山,還是山。

*           *          *

肚餓了,吃什麼好呢?星期天的午飯分外寫意。我把小提琴小心收好,放在裝有溫度和濕度控制的櫃子裏,不然天氣一轉,就會影響琴的音質。窗外的天色有點灰,但我覺得自己又靚又叻,沒有理由不快樂。想到這裏,我就陰陰嘴笑了起來。這陣子還有點冷,但我已換上See by Chlo的春裝,一條超短灰色連身裙配上簡單腰帶,有型又laid-back,再穿一件乾濕褸就不怕冷了。

忽然想喝美都餐室的蓮子紅豆冰。我跳上的士直奔油麻地,踏美都的紙皮石地板,穿過狹小的樓梯,在二樓的卡位坐下,點了紅豆冰和焗排骨飯。美都的紅豆冰是「港式Espresso」,我喜歡那濃郁到豁出去的味道。

然後,我到附近的百老匯電影中心,看了一場電影。離開戲院的時候,收到Plan B傳來的SMS,問今晚能否一起吃飯。如果我答應他,豈不是顯得我好得閒?我跟他還未到可以一call即到的關係。我覺得他有點abuse了Plan B的地位,那讓我有點反感。而且,我很享受一個人度過這寧靜的星期天,便推掉了他的邀請。

還有兩本小說急要買,便散步往附近的書店,那那兒看見我的新書《不是米芝蓮--講到吃,老外懂什麼?》對我來說,「吃」絕對不止一種消費。將一堆冷冰冰的食店資料炒埋一碟,整幾粒星,又有何難?但食物裏的人情味,又豈是冷冰冰的資料所能言?我在許多餐廳,有過許多故事。我決定寫一本書,用故事去介紹五十間餐廳,這是我出版《不是米芝蓮》的原因。我從書店的架子上取下一本隨手翻,翻到我上司Eric在謙記火鍋苦候熊黛林的故事,忍不住笑了出來!再翻幾頁,又看到那次在Mandarin Grill見工,差點遭未來老闆「表示好感」的故事,也曾在Sky Lounge撞破姊妹的老公偷情……還有,那夜我穿Valentino晚裝,跟Philip一起在街邊檔吃腸粉的故事……一幕幕的回憶不禁湧上心頭。

跟《蘭開夏道》不同,《不是米芝蓮》並非專欄的結集。以我這麼懶的人,竟能自發地由零開始寫一本書,比摩西過紅海還要壯觀。這本書大功告成的那夜,老實講,我覺得有點超現實。為了平伏心情,我從蘭開夏道,一直沿衙前圍道散步到九龍城。晚上,那是一條安靜的斜路。我在便利店買了一罐Corona,一邊喝冰冷的啤酒,一邊沿剛才的斜路散步回家。我比較喜歡回程,因為我喜歡上斜多過落斜。當我慢慢往上走,遠方的地平線一點點揭開前面那未知的風景。我這樣走,真的很快樂。(撰文:王迪詩/逢星期六刊於《信報》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)